咨询电话:400-6097888   0512-67366156
当前位置: 首页>代理服务>代缴公积金代缴公积金

关于公积金 你了解多少?

发布日期:[2016-02-27]   

    关于公积金 你了解多少?通运小编总结以下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用途一: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三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用途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上一篇: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连缴6个月即可申请! 下一篇: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大调整 首付低至20%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德诚嘉元广场西B幢11-10

Copyright 2015 苏州通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32050702010184号   苏ICP备16058196号-1
服务热线:0512-67366156 | 企业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