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400-6097888   0512-67366156
当前位置: 首页>代理服务>代缴公积金代缴公积金

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大调整 首付低至20%

发布日期:[2016-11-28]   

根据新政,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50万元、二手房35万元统一调整至70万元,分别提高了40%100%。个人贷款最高限额则从30万元、21万元统一调整至45万元,分别提高了50%114%,大大增强了职工购房融资能力。除了贷款额度提高,首付比例也同步下调。原来只有购买90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才能申请20%的首付款比例,现在则扩大至所有购房者。只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为20%。同时,还取消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的规定,即首次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使购买改善型住房的职工减轻了利息负担。如职工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70万元2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在不提前还款的前提下,新政减少利息支出3.58万元。

  此外,新增一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除继续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外,增加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由职工自主选择。新公式为: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贷款年限。职工在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较少、但月缴存基数较高的情况下,也能申请到高额贷款,这对新参加工作准备买房的刚需族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去年10月份以来,住建部等三部门就帮助职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连续下发文件,苏州住房公积金也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发掘和释放公积金的潜力,进一步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这是呼应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积极信号的具体体现。苏州通运人力提供公积金代缴的服务,有需要的话随时为您提供服务。

 



上一篇:关于公积金 你了解多少? 下一篇:保障职工住房需求 苏州公积金给力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德诚嘉元广场西B幢11-10

Copyright 2015 苏州通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32050702010184号   苏ICP备16058196号-1
服务热线:0512-67366156 | 企业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