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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货摔骨折索赔费周折 "外包"搬运工受伤该找谁

发布日期:[2016-01-13]   

       来自济宁的农民工崔先生在济南盖家沟一家物流公司干搬运工,一个月前,当他从货车上卸货时,货物突然发生倒塌,崔先生从货车上跌落,造成双脚粉碎性骨折。  

  齐鲁晚报济南11月12日讯(记者 戚云雷)来自济宁的农民工崔先生在济南盖家沟一家物流公司干搬运工,一个月前,当他从货车上卸货时,货物突然发生倒塌,崔先生从货车上跌落,造成双脚粉碎性骨折。11日,已经住院一个月的崔先生即将出院,但想索要经济赔偿时却没有人管了。

  受伤工人:从货车跌落双脚摔得骨折

  据崔先生的家属介绍,意外发生于10月11日。

  崔先生经亲戚介绍,刚到济南振宇物流打工20天。当时,崔先生正从一辆小货车上卸货,货车上两三米高的货物突然坍塌,崔先生从车上掉了下来,没想到双脚被摔骨折了。随后,工友们把崔先生送到了山大二院,经诊断,崔先生的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

  拿到诊断结果后,崔先生就从山大二院转院到交通医院,随后进行了手术,在脚部植入了钢钉。家属称,由于崔先生跟骨粉碎性骨折,半年内下不了床,一年后还得根据恢复情况做第二次手术,预计还需要一两万元的手术费,这让一个农村家庭犯了难。

  据家属介绍,崔先生住院这一个月中,物流公司的老板来过一次,前面半个月还给付了4万元左右医药费和2000元的生活费,但到后面半个月就没人管了,他们如今还欠着医院1000多元住院费。虽然向物流公司提出了5万元经济赔偿,但对方总是用各种托词拒绝,如今崔先生也不知该怎么办了。

  物流公司:外包工人赔偿应由包工头负责

  11日下午5点,记者联系到济南振宇物流的负责人张先生。据张先生称,虽然崔先生是在他那儿干活时受伤的,但崔先生并不是他的工人,和他们物流公司没有关系,是他通过一个姓周的包工头招来的,他手里还有和周签的劳务承包合同,随时都可以出示。

  就崔先生受伤这件事,张先生表示,自己只是作为包工头周先生和崔先生中间的协调人,并不是因为自己公司有责任才管这事儿的,崔先生住院的4万多元医药费和生活费都是周付的,为了筹措医药费,周也是到处借钱,最近回老家去了。

  此前,由于包工头一直不出面,崔先生曾要求振宇物流赔偿,但振宇物流回复说“谁给你发工资你就找谁”。对此,振宇物流的负责人张先生解释,由于周是崔的包工头,和崔是直接的雇佣关系,每个月的工资也都是由周发,和他们物流并没有关系,因此医药费和误工费也应该由周负责。

  张先生还表示,包工头周本来想赔偿住院的医药费和出院后的误工费,但崔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还说“不给15万元就不出院”,令周无法接受。张先生称,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周已同意走法律程序解决,到时候该赔多少赔多少,这样双方就不会存在争议了。

  律师说法:农民工维权应注意保留证据

  山东省农民工维权站执行主任李强律师表示,目前农民工维权过程中最大的困难就是缺少证据证明自己和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李强解释,很多农民工不注意保留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证据,包括工作服、考勤表、运货单等,一旦用人单位不承认,很容易陷入被动,造成维权难。

  “按照最近出台的新规定,只要农民工能够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就要按工伤处理,而如果证明不了,只能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伤残鉴定比工伤低两个等级。”李强认为,保留证据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维权的关键。

  但在现实中,有很多农民工并不是受雇于用人单位,而是通过包工头外包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包工头之间有劳务承包合同,和农民工之间并没有。李强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外包行为不受劳动法承认,其本身属于违法,因此农民工受工伤后可以直接找工作单位申请赔偿。

  作为农民工维权专业律师,李强曾多次代理农民工的维权官司。在他看来,农民工维权无非就是协商和打官司这两个途径,但由于很多农民工不懂法律,权益受到损害时不知该向谁求助。李强建议,农民工维权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和用人单位协商比较有把握,如果协调不成可以再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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