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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后的应对:派遣转外包已成趋势!

发布日期:[2016-05-04]   

    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的第二十八条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对此,企业有四种应对方法,即保留、转正、转外包、辞退。国企、央企编制有限,派遣员工一旦转正,将大大增加管理成本,削弱用人单位的竞争力。而外企、民企因为要保持用工的灵活性和弹性,也不会选择让派遣员工转正。所以,转外包对一些企业来说,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最终大量派遣员工会转为外包公司员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个条款让劳务外包的发包人很紧张,深恐其使用的劳务外包一不小心被认定为劳务派遣。于是,如何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如何沥青二者之间的界限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结合法律规定及实务,总结了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六大区别,具体如下:

1、法律适用不同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

5、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6、会计处理不同操作方法:

派遣转外包已成趋势

  用工单位将现有派遣员工的分流和安置(过渡期),为达到平稳和谐,采用员工离职、缺岗、派遣合同到期时,由外包公司员工逐步进入并替代方式进行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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